退款政策
本退款政策適用於您向本公司購買的套裝行程(包含住宿、包車、教練、裝備租借等服務)。
1. 一般退款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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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退款申請,請務必以書面形式(如電子郵件、LINE)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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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款金額將以您實際支付的總價為計算基礎,並請簽署取消確認同意書以利進行後續取消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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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款程序將在收到申請並確認所有必要資訊後,於 15 個工作日內完成。
2. 各項服務退款規定
A. 包套行程
法律適用與特別約款
- 本行程為國外旅遊包套,其取消依據《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》之精神辦理。
- 然因本行程包含滑雪教練、民宿住宿、雪具租賃等預先支付且不可退還之高成本服務,若依前揭契約之「標準比例」扣款,將不足以彌補本公司(代收旅行社)及服務供應商之實際損失。
- 因此,經雙方(旅客與本公司)合意,本行程之取消不適用前揭契約之標準百分比條款,應優先適用以下經雙方合意載明之**「特別約款」**,旅客支付訂金即視為已充分理解並同意此特別約款。
行程不可拆分:
- 本行程為組合式包套,所有項目均已向各供應商預訂。
- 旅客不得要求「僅取消教練」或「僅取消雪具」並要求部分退款。任何部分項目之取消,均視同取消整筆包套訂單,並依下列條款辦理。
【本行程特別約款】取消費用比例(依出發日首日計算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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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發日期前 31天(含)以上取消:免費取消,全額退款(扣除 NT$30 手續費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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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發日期前 21 至 30天取消:收取本行程總金額 10% 為取消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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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發日期前 11 至 20 天取消:收取本行程總金額 20% 為取消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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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發日期前 4 至 10 天取消:收取本行程總金額 30% 為取消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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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發日期前 1至 3 天取消:收取本行程總金額 70% 為取消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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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發日當天取消:收取本行程總金額 100%,恕不退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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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如能證明所受損害超過第1至6項標準者,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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惟雪季與櫻花旺季期間(2025/12/15~2026/04/30),於14天內取消,依飯店規定將收取飯店房費100%的費用;故除團費取消費外,須另外收取飯店取消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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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發前若有客觀風險事由解除契約:出發前,本旅遊所前往旅遊地區之一,有事實足認危害旅客生命、身體、健康、財產安全之虞者,得準用前條之規定。但解除之一方,應另按旅遊費用百分之5%補償他方。
改期:
- 本行程涉及多方供應商(民宿、雪具、教練),恕難受理改期。
- 若旅客堅持改期,本公司可嘗試協調,但若任一供應商(尤其是教練)檔期無法配合,則一律視同「取消訂單」,並依前款規定收取取消費用。
B. 住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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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款將依據飯店或民宿的個別退款政策而定。部分飯店可能設有較嚴格的取消規定,例如入住日 [14] 天內無法退款。若您取消行程,住宿費用將按照供應商的規定扣除。
C. 包車接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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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款將依據供應商的個別退款政策而定。部分可能設有較嚴格的取消規定。若您取消行程,費用將按照供應商的規定扣除。
D. 教練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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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款將依據供應商的個別退款政策而定。部分可能設有較嚴格的取消規定。若您取消行程,費用將按照供應商的規定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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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因天氣或雪場關閉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供應商取消課程,本公司將協助您改期或提供全額退款。
E. 裝備租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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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款將依據供應商的個別退款政策而定。部分可能設有較嚴格的取消規定。若您取消行程,費用將按照供應商的規定扣除。
3. 特殊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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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抗力因素:如遇天災、戰爭、重大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,導致行程無法執行,本公司將與您協商改期或提供部分退款。實際退款金額將依據供應商(如飯店、包車公司)的退款政策而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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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個人因素中途取消:若行程已開始,因個人因素(如身體不適、個人行程變動)而中途取消任何服務,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款。
4. 重要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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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您付款完成後,即表示您已閱讀、理解並同意本退款政策的所有條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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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保障您的權益,建議您在確認行程前,仔細閱讀並了解所有服務的退款規定。